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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I申请预先核准适用所得税协定关于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税率者,请尽早于2月底前提出申请

Date:2025-01-16 阅读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外国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FINI)投资我国境内股票或债券取得中华民国来源之股利及利息所得,得于取得前申请预先核准适用所得税协定关于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税率,于被投资公司给付股利或利息时,即可依较优惠之税率办理扣缴申报,免除事后办理退税之不便,且可避免资金积压。 该局说明,为提升FINI申请预先核准适用所得税协定上限税率之审核效率,落实协定赋与之租税利益,财政部以108年6月24日台财际字第10800577770号令核释,属基金及信托型态之FINI,依其适用之所得税协定规定应检具受益所有人证明者,除该协定另有规定 ,他方缔约国居住者得提出叙明该基金或信托为案关所得受益所有人之自我声明以资证明,免依适用所得税协定查核准则第25条第5项检具各款规定之文件,包括基金或信托之受益人名册、个别受益人为他方缔约国居住者之证明或载有他方缔约国居住者之受益比例等文件 。 该局指出,依公司法第228条之1第1项规定,公司章程得订明盈余分配或亏损拨补于每季或每半会计年度终了后为之,即国内公司得按季或按半年发放股利。为利FINI于股利发放前及时取得预先核准适用所得税协定关于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税率函,被投资公司给付股利时即可依上限税率扣缴,吁请FINI配合于当年度2月底前递送申请文件,以利稽征机关提早于同年3月31日前完成核发核准函作业。另近3年内已取得核准函之申请案件,考量前经该局审查核准在案,且有持续在台投资意愿,经受理之稽征机关检视FINI居住者证明、授权书及受益所有人自我声明等资料,如无重大异常,得酌予延长核准适用年限最长为24个月。 该局呼吁FINI如欲申请预先核准适用所得税协定股利或利息上限税率,可尽早递送申请文件,提早取得核准函,相关申请书表请至本局网站(https://www.ntbt.gov.tw/主题专区/税务专区/营利事业所得税/所得税协定专区/所得税协定相关申请书表),下载使用。 资料来源:财政部台北国税局

我国与韩国所得税协定于112年12月27日起生效,自113年1月1日起适用

Date:2024-01-25 阅读

财政部表示,我国与韩国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以下简称台韩所得税协定)于110年11月17日完成异地签署,嗣双方完成使该协定生效之国内法定程序并相互通知,该协定于112年12月27日起生效,自113年1月1日起适用,为我国第35个生效之所得税协定,并为继台日(日本)所得税协定之后,我国与东北亚国家之第2个所得税协定。 财政部说明,台韩所得税协定共29条,规定合宜减免税措施及税务行政合作机制(详附表),包括股利、利息与权利金适用上限扣缴税率10%、营业利润或执行业务所得符合特定条件免税及相关适用争议解决机制(相互协议程序)等;以台商取得韩国来源技术服务收入为例,本协定生效前,台商在韩国未构成其国内法规定之营业场所者,按服务收入总额扣缴22%(含地方所得税);本协定生效后,台商在韩国未构成本协定规定之常设机构(PE)者,该技术服务收入于韩国免税。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台韩所得税协定订有相互协议程序条文,双方居住者认为已发生或将发生适用本协定争议时,得申请双方主管机关咨商解决,例如跨国集团得依相关规定申请移转订价相对应调整,消除因一方发起移转订价查核调整产生之双重课税问题;或申请双边预先订价协议(BAPA),减少未来面临任一方进行移转订价查核风险,提升租税确定性,降低跨境贸易或投资租税障碍,有助深化双边经贸投资合作关系。 财政部指出,依据我国经济部统计,111年韩国为我国第5大贸易伙伴,我国为韩国第6大贸易伙伴;双边投资方面,截至112年10月,我商赴韩投资约29亿美元,韩商来台投资约17亿美元。鉴于台韩双边经贸关系密切,且在半导体积体电路及记忆体制造方面具互补性,本协定生效适用后,可提供双方人民与企业友善租税环境,有助双边人员、商品、技术及资本流动,强化供应链、产业合作与韧性,并进一步开拓双方食品、观光、健康医疗、美容美妆及游戏等产业合作契机。 财政部强调,未来将秉持平等互惠原则,持续推动与经贸投资往来密切国家洽签所得税协定,提供台商境外投资更完善租税权益保障。 新闻稿联络人:林科长天琴 联络电话:2322-8150

财政部拟定2025年申報免税额提高至9.7万,标准扣除额升至13.1万,薪资特别扣除额调高至21.8万元

Date:2023-11-08 阅读

物价上扬,财政部将调高2024年综合所得税免税额、扣除额和课税级距,2025年5月申报时即可有感减税,包括免税额提高5千元至9.7万元、标准扣除 额调高7千元至13.1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提高1.1万元至21.8万元。 课税级距部分,原综合所得净额56万元以下适用5%税率,拉高3万为59万元,适用12%级距上限拉高7万至133万元,20%级距上限拉 高14万至266万元,30%级距上限498万元、拉高26万元,498万1元以上税率40%。 依所得税法规定,综所税的免税额、标扣额、薪扣额和课税级距,每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较上次调整累计上涨3%以上,应按上涨程度调整。 截至10月,累计CPI涨幅较上次调整(2022年)已达5.5%。 此外,包括遗产税相关扣除额和个人最低税负制免税额等,也因物价涨幅超过法定比重而将调高。 财政部表示,具体调幅会在年底公告,其中所得税是2025年5月申报2024年所得时适用,其它如遗产税等则是2024年即可适用。 以单身上班族为例,由于免税额增加5千元、标准扣除额增加7千元,加上薪资所得扣除额增加1.1万元,共增加2.3万元的免税、扣除额,以税率5%计算 ,可省税1,150元;如适用最高税率40%,则可省税9,200元。 至于育有两名国中子女的双薪四口家庭,报税时免税额可多扣2万元(5千X4);夫妻标扣额调高1.4万元;薪扣额增加2.2万元(1.1万X2 ),总共可多扣5.6万元,按适用税率5%至40%计算,可省税2,800元至2万2,400元。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杨建华表示,以各项免税额和扣除额调整后的水准计算,上述双薪四口家庭的年收入若未达108.6万元,理论上即可不用缴税,但若需要退税 ,仍要记得申报。 此外,由于课税级距也有调整,杨建华表示,双薪四口家庭的家庭年收入若未超过167.6万元(扣除各项免税额及扣除额后所得净额低于59万元),适用税率都 是5%。 新闻来源:工商时报 傅沁怡

营利事业CFC制度自2023年度施行-二大条件 台商免列CFC课税

Date:2022-11-21 阅读

行政院已核定受控外国公司CFC新制将于2023年上路,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指出,台商以第三地纸上公司西进投资者首当其冲,但只要符合「实质营运」或「当年度CFC盈余未超过新台币700万元」等任一条件,即可免列CFC课税范围。 台商个人、企业若持有低税率国家企业(当地企业税率低于14%或境外所得不课税)50%以上股份或实质控制力、该公司无实质营运、个人或法人名下所有CFC公司当年度盈余超过新台币700万元,只要同时符合三大条件,则属于CFC课税范围。 若国税局认定企业或个人有海外CFC收入,该CFC公司帐上获利将认列为海外投资收益。企业海外收益是并入营所税课税、适用20%营所税率。个人海外收益则列入最低税负制,以境内外各项所得加总后,减除670万元免税额,余额适用20%税率计为最低税负、如果超过当年度综所税则需补缴差额税款。 但官员指出,若符合「实质营运条件」或「当年度CFC盈余未超过新台币700万元」豁免门槛则免列入CFC课税。 所谓实质营运条件为台企在当地设置的子公司有实质营业场所且聘雇员工在当地经营业务,而且CFC公司的非实质营运收入如股利、利息等必须低于企业总营收一成以下,才能视为实质营运公司。 至于当年度CFC盈余,官员强调是以个别法人或自然人单位认定,以避免我国企业、个人以多家CFC分散盈余取巧避税。 举例而言,台商企业A直接持有B、C等两家CFC公司,其2023年盈余依序为新台币800万元、500万元,虽然C都低于700万元,但因为持有人都是A,因此国税局认定A当年度CFC盈余为1,300万元(800万+500万),计入当年度A的海外收益并计营所税,即为260万元(1,300万元*20%)。 资料来源: 工商时报

2022财税新制上路 逾652万户可减税

Date:2021-12-02 阅读

2021年步入尾声,2022年财税新制有利多,对个人综所税而言,所得税免税额自2022年提高4千元至9.2万元,台湾综所税申报户约652.4万户皆可多减税,2022年上路、2023年报税适用。 至于综所税课税级距将从现行54万、121万、242万及453万,提高到56万、126万、252万、472万。而个人标准扣除额将由12万元调高4千元至12.4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皆从20万元调高7千元至20.7万元。两项新制也是2022年上路、2023年报税适用。 一,基本生活费调高到19.2万元,增加1万元:财政部表示,预估受益户数229万户,税收影响达146.44亿元,民众2022年5月申报所得税适用。 二,遗赠税免税额调高:遗产税免税额从1200万元提高到1333万元;赠与税免税额从220万元提高到244万元。 三,电动汽机车免货物税、使用牌照税:该优惠至2025年12月31日,电动汽车货物税部份,免税部分以完税价格140万元为限,140万元以上减半课征。 四,税捐稽征法修正:修正重点滞纳金每2日加征1%、改为3日加征1%,总额15%调降为10%;缴纳复查决定应纳税额得暂缓移送执行的金额由「半数」调降为「1/3」;营利事业违反凭证义务罚锾计算由按查明认定总额「处5%」修正为「处5%以下」。 五,与沙乌地阿拉伯租税协定生效:明年起所得来源国可适用协定减免优惠,有效减除双重课税。 六,当冲交易税减半为千分之1.5%:优惠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七,《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提供租税优惠期间延长10年,至2031年12月31日止;增订CDMO(委托开发暨制造服务)购置设备投资抵减及个人天使投资人租税优惠,同时将研发支出投资抵减率调整为25%,鼓励生技医药产业朝向研发与制造并重发展。 八,《产业创新条例》延长智慧机械及5G通讯系统投资抵减优惠年限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并且「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纳入投资抵减优惠项目,将有助于推升新一波投资动能。 九,手机报税更方便:明年利用手机报税能够编修扶养亲属及连结到线上版修改各项申报资料,并且纳入行动支付、电子支付缴税。 十,提供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服务:透过系统跨领域整合金融遗产、不动产;汽车资料,符合条件的遗产税案件提供申报税额试算通知书,民众只要线上确认内容无误或签章寄回就可以完成遗产税申报。 资料来源参考: 工商时报 中时新闻网